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,加强学风文明建设,提高学生自身素质,结合本学院实际,按照国家相关方针政策,根据教育部下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以及济南大学《学生手册》中的相关学生管理制度,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及学院团委批准,实行课堂考勤制度,特制定本办法:
一、适用对象:
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在校一年级、二年级和三年级学生。
二、课堂考勤制度:
1.考勤办法为抽查各班课堂出勤情况。
2.考勤方式为课后检查适用纸条管理方法。学生自备纸条。统一32K纸张。
3.自律会可临时随机检查各班课堂出勤情况。
4.被抽到的班级,教师宣布下课后,由考勤人员通知进行课堂考勤,各班负责人有义务协助。
5.上课人员在纸条上写下其班级、姓名和学号,离开教室时,将纸条交予考勤人员。
6.收纸条过程中,每人一纸条,每张纸条一姓名,不得弄虚作假,否则依相关规定处理。
7. 考勤人员未收到纸条的为旷课。
8.上课开始前未到的为迟到。课前10分钟,由纪检委员点名,督查人员在旁边监督,点名后对后续进入的同学逐一登记。
9.下课前二十分钟学生不得进入教室、否则一律视为旷课处理。
三、 奖励与处罚:
1.出勤率连续三次达到100%的班级,对班级及其班级负责人予以表扬。
2.出勤率三次连续全勤根据班级量化考核办法给予班级优先评优资格。
3.每周周一由济大历文推送上周三查情况,并对相应班级进行通报批评。
4.考勤人员的日常工作计入学生干部个人成长档案,作为工作考核之一,对工作出色者给予嘉奖。
5.凡旷课者,通报批评,每次在综合测评中扣除0.5学分。
6.迟到一次者,在综合测评中扣除0.25学分。
7.学生干部旷课者,通报批评,并计入学生成长档案。
8.在精神文明月期间扣分标准可另行规定。
四、请假制度:
1.有事者提前一天请假,考勤时纪检委员将盖有学院学办印章的假条交到检查人员手中,否则按旷课处理。
2.如有紧急事情需要事后补假者,需学办老师通知纪检部部长,方可除名,并将原因记录在各班课堂考勤手册中。
五、紧急情况的处理:
1.在考勤过程中弄虚作假的,予以通报批评并按旷课处理,学生干部内部警告,计入学生干部档案。
2.在考勤过程中与考勤人员发生冲突的,通报批评并上报学办;考勤人员依当时情况,部门内部处理。
六、自律委员会职责:
1.由自律会纪检部确定考勤人员。自律会查课人员需提前十分钟到达教室等待查课。
2.考勤人员对迟到及旷课者与纪检委员公示核实后,如实记录在各班课堂考勤手册中,考勤人员与纪检委员均以签名确认,并在其后签上自己姓名,作为考勤之一。
3.各班课堂考勤手册不得任意涂改。
4.考勤人员每天及时将考勤表交至学院学办,自律会办公室每周对课堂考勤结果进行统计,将统计结果报学院学办批复后交予宣传部。
5.自律会宣传部根据统计结果对相应班级及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和批评。
七、附则:
本办法自施行日起执行,其最终解释权归济南大学历史与文化产业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所有。
历史与文化产业学院
学生工作办公室
学生自律委员会
二〇一八年三月
(审核老师:黄延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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